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5]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9
实施时间: 2015-3-9
失效时间: 2018-1-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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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宁波不发):
  现将《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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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农[2017]124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7-12-29
实施时间:20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