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4]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9-12
实施时间: 2014-9-22
失效时间: 2016-12-12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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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融资融券业务发展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选取标准是:对符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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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16]76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12-2
实施时间: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