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4]19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17
实施时间: 2014-12-17
失效时间: 2018-8-18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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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证监局制定的《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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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
发文文号:甘政办发[2018]165号
发文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8-18
实施时间:201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