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第三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1-21
实施时间: 2014-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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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第三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豫国税公告[2014]10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锯材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2014年度第三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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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税税额计算表.xls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申请核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