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4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1-14
实施时间: 2014-11-14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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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沪港通下香港上市公司配股有关活动,保护内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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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1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