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14
实施时间: 2014-12-1
失效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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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地方税收重大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查结的符合下列标准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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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公告的解读.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6-24
实施时间: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