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常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法[2014]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5
实施时间: 2014-10-8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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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常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一、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意义
  行政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力的核心,其存在既是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又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个案公平的需要。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被滥用,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因此必须加以规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意义,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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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12-2
实施时间: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