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骨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4]7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9
实施时间: 2014-6-19
失效时间: 2015-3-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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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宁波不发):
  为加强和规范省水利骨干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浙江省水利骨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4年6月19日
  浙江省水利骨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水利骨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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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农[2015]37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5-3-5
实施时间:2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