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4]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4-3
实施时间: 2014-4-3
失效时间: 2015-3-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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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宁波不发):
  现将《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4年4月3日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促进我省小水电发展,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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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农[2015]37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5-3-5
实施时间:2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