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96]国发第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4-7
实施时间: 1996-4-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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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意见的通知
(96)国发第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关于清理检查
预算外资金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意见

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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