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格字[2013]67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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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有关供水企业: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0号)有关要求,经研究,为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按企事业用水价格执行,待我市简化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类后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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