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3]7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0-15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关税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的相关政策,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