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确认2013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3]1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3-6-7
实施时间: 2013-6-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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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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