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利用档案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3]13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18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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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鉴于利用档案收费已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取消,为确保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在我省得到落实,决定对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利用档案经营性服务收费一并予以取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物价局核定的3项利用档案的相关收费,具体收费项目为:
  (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人才服务中心摊位费等有关问题的函》(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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