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3]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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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韶关、梅州、清远、南雄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9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2013年烤烟收购价格按二价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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