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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9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时间: 2012-12-1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9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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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国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各价区普通品种烤烟中准级(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1005元,二价区1000元,三价区950元,四价区900元。对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烟叶实行特色优质品种加价政策,收购价格在普通品种基础上上浮20%。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件1、2。
  二、烤烟各价区的划分维持2012年不变,详见附件3。
  三、全国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详见附件4、附件5。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督促烟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附件:1、2013年烤烟(普通品种)收购价格表
  2、2013年烤烟(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收购价格表
  3、2013年烤烟价区表
  4、2013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5、2013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2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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