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3-1-17
实施时间: 2013-1-17
失效时间: 2013-8-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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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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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建[2013]46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13-8-15
实施时间:2013-8-1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