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预[2012]2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30
实施时间: 2012-11-30
失效时间: 2015-5-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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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宁波不发):
  为平稳有序地推进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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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预[2015]20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5-29
实施时间: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