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36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4
实施时间: 2012-9-10
失效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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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我局《关于核定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1]243号)试行期已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行为,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省物价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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