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厅本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教财[2012]13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2-4-28
实施时间: 2012-4-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16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积极推进教育厅本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1]307号)精神,结合厅本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我厅制定了《自治区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