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2]29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6
实施时间: 2012-8-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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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畜牧兽医)局、经贸委(贸发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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