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5-8
实施时间: 2012-5-8
失效时间: 2025-3-12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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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机动车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规范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75号)的规定,对《浙江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试行)》(浙地税发〔2008〕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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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修订发布《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5-3-13
实施时间: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