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点农产品购进价格信息采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国税函[2010]9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6
实施时间: 2010-4-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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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点农产品购进价格信息采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熟练掌握规定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省局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点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办法(试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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