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12]2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7
实施时间: 2012-5-7
失效时间: 2015-9-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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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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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9-18
实施时间: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