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12]10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5-29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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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闽政办〔2012〕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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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行业应税所得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