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结尾阶段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5-16
实施时间: 2012-5-16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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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要求,全省自2011年1月10日起开展了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该项工作于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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