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7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8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第65号令),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