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企[2011]9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发文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失效时间: 2016-1-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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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担保行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经发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市财政继续安排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补偿资金”),以促进我市担保行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为进一步加强担保补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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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财企[2016]3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财政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6-1-12
实施时间: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