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医[2011]13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18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8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精神,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