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16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8-4
实施时间: 2011-8-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决定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价格,单独定价药品按附表一《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统一定价药品按附表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
  二、附表一中未列的规格,以及附表二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制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四、鉴于有关品种已停止生产或进口,决定取消原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英国罗素有限公司生产的孕三烯酮胶囊、拜耳公司生产的氯膦酸二钠片剂和辉瑞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注射剂等产品单独定价的价格;取消阿米三嗪萝巴新的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的价格。
  五、上述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在执行中如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我委(价格司)。
  附表:一、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相关附件:
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pdf    
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双价]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2000] 2000/3/10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 粤价[2010]73号 2010/4/20
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 2015/6/1
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 闽价医[2013]28 2013/2/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政府管价药品价格申报与审核工作的 湘价医[2013]43 2013/5/1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药品价格备案暂行办法》的 津价医药[2001] 2001/9/10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苏价医[2012]13 2012/5/1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 黔价医药[2013] 2013/2/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 京发改[2010]78 2010/5/3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氧氟沙星滴眼液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函[2006] 200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