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医[2011]3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5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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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公布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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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