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14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19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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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要求,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我省补充了部分药品的剂型和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山东省单独定价药品补充规格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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