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医[2011]27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18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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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精神,按照《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销售情况,决定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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