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2003-3-25
实施时间:2003-3-25
法规类型: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473元,月平均工资为1623元,比上年增长9.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959元,月平均工资为1997元,比上年增长10%
二、2002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月平均工资为1429元,比上年增长10.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099元,月平均工资为2008元,比上年增长14.4%。 凡按2002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统计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工资 增长率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总工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3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