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详见视野法规库law.esnai.com本条信息附件,word)
抄送:总后勤部。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2]2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2-12-19
实施时间:2013-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
相关附件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