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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1]1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540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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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现我国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目标,进一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成效的关键之年。为促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年报工作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我市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企业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新旧变化,全面掌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讲解等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继续采用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关注和了解我市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和年报编制工作中的问题,按照要求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
  二、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须做好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见下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2010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年报。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2009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执行新准则前)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13 

其他

 

 

2010年1月1日股东权益(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后)

 

   三、我市各上市公司要以2010年年报为依据,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分析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送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
  市属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可参照上述要求,将本企业201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
  四、各区、市财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本次年报工作掌握本地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企业的数量、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以年报为依据,对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总结,要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并将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市级财政部门通过汇总、分析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我市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分析报告和全市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牟宗凯
  电    话:85855871
  电子邮箱:qd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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