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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40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6
实施时间: 2004-12-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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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件的通知》(国税办发[2004]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收到文件后,结合《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国税发[2004]154号)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4]3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税务机关的整改落实工作。
  2004年度对各地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检抽查由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届时请各地税务机关认真配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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