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建价[2017]13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7-7-9
实施时间: 2017-8-3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7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3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建筑行业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林苗木综合税率由12.76%调整为11%,自来水综合税率由16.93%调整为11%。
  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由3.18%调整为3.15%。
  本通知自2017年8月3日起施行,至2022年6月30日止。2017年8月3日前已完成工程量的按原规定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办[2000] 2001/1/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 2024/12/2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征管资料管理办法 湘地税函[2005] 2005/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办理指南 2020/3/1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 2020/7/8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赣劳社察[2006] 2006/5/3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的通 渝地税发[2002] 2002/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2年地税机关社会保险费相关 琼地税函[2012] 2012/1/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 鲁人社字[2022] 2022/10/8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 冀人社字[2023]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