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多元化征缴渠道情况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4-22
实施时间: 2019-4-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8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为提高社保费征缴效率,优化缴费服务,方便广大缴费人缴费,新疆税务局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开展协商合作,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目前已初步实现“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渠道。现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现有征缴渠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未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两两协议)缴费人适用渠道
  (一)银行柜面
  1.目前可选择缴费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2.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本行银行卡或现金。
  (二)银行智能POS机
  1.目前可选择缴费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
  2.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银行卡(任意银行卡)。
  (三)银行自助终端
  1.目前可选择缴费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任意银行卡)、建设银行(仅限建行卡)。
  2.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银行卡。
  (四)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
  登录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使用二维码扫描缴费功能,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或建设银行手机APP扫码缴费。
  (五)建设银行“裕农通”
  建设银行目前已在全疆各大商超部署310台“裕农通”,缴费人可通过“裕农通”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
  (六)手机银行APP
  目前可选择缴费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
  (七)社保费代收客户端。
  1.需要联系代征单位操作人员进行申报。
  2.社保费代收客户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扫码支付功能和银行卡线上支付功能。
  3.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银行卡或手机。
  二、已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两两协议)缴费人适用渠道
  已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两两协议)的缴费人,除上述7种缴费渠道外,还可以使用以下缴费渠道:
  (一)税务部门批量扣款
  税务部门会对选择银行批量扣款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银行卡发起划扣指令,缴费人需要在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应缴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
  (二)税务部门实时扣款
  1.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缴纳。
  需要携带的资料:缴费人身份证。
  2.登录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的三方协议缴费功能进行缴纳。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缴费人同一险种不能同时在多地参保,否则将导致在银行端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二)请保证缴费所使用的银行卡或签约账户中余额不小于应缴社保费额。
  (三)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登陆网址
  http://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四)新疆税务手机APP下载方式
  登录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新疆税务手机APP下载。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4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 辽人社发[2020] 2020/3/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 厦地税发[2008] 2008/5/4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8月1日起省直社会保险费改由省地税 穗地税发[2009] 2009/8/1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舟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 舟地税发[2007] 2007/9/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厦地税发[2012] 2012/3/1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情 苏地税函[2009] 2009/11/20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 国家税务总局浙 2024/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 内地税发[2000] 2000/12/29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 粤财社[2002]13 2002/2/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独立参保个人2011年社会保险费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