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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11-3-1
实施时间: 2011-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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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依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具体情况,现将税务代收工作中的有关账务处理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
  税务代收帐务处理规定
  依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具体情况,现将有关账务处理明确如下,请市总所属各级工会遵照执行。
  此次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账务处理涉及主体单位有北京市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办公室、市总工会财务部、各区县总工会、街乡总工会、产业工会、局总公司工会、基层工会。
  一、北京市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办公室账务处理如下:
  独立建账、单独核算,设置科目为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下设5个二级科目:工会经费、筹备金、滞纳金、利息、退回基层经费)
  1.收到国库转来工会经费、筹备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应分配经费
           工会经费—手续费
         ——筹备金—应分配经费
           筹备金—应返还基层
           筹备金—手续费
  2.分配各级工会经费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应分配经费
  贷:银行存款
  3.分配筹备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筹备金—应分配经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筹备金—应返还基层
  贷:银行存款
  4.银行汇款退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退回基层经费
  5.银行利息或滞纳金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利息
         ——滞纳金
  分配时
  借:其他应付款——利息
         ——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二、北京市总工会财务部账务处理如下:
  402拨缴经费收入下设三个二级科目(40201自主收缴、40202税务代收、40203财政划拨),设立经费台帐。
  1.收到工会经费办公室划拨经费或筹备金属于本级部分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缴经费收入——税务代收—所属各直管工会
    应付上级经费——所属各直管工会
  2.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税务代收手续费
  3.收到工会经费办公室划拨的利息或滞纳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
        ——税务代收滞纳金
  三、各区县总工会、街乡总工会、产业工会、局总公司工会账务处理如下:
  402拨缴经费收入下设三个二级科目(40201自主收缴、40202税务代收、40203财政划拨),设立经费台帐。
  收到经费或筹备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缴经费收入——税务代收—所属各直管工会
  四、基层工会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经费或筹备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缴经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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