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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行业建模”加强税源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1]3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9
实施时间: 2011-3-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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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典型调查,利用相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投入产出关系,根据企业的基本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掌握行业税收与经济规律,搭建行业或产品的税源监控模型(以下简称“行业建模”),据以评估企业的较为全面的涉税状况,使税源控管更具针对性,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企业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涉税风险、实现税收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整合各地日常税源监控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提升税源管理水平,省局决定全面推进税源的行业建模工作,建立一个点面结合、纵横交叉的立体监控体系,强化税源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行业建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行业建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水平为目标,利用信息技术,搭建评估模型,强化行业监控,营造公平税收环境,促进纳税遵从。
  行业建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抓住一点、规范一行;各行规范,全面控管”,即首先根据各地的区域经济特点,科学确定建模的主要行业(产品)分类,并深入开展典型调查,摸清体现行业规律的标准模型参数,做好“点”上的解剖;其次对典型调查采集的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归纳总结出行业特点和行业规律,根据掌握的指标参数科学设置模型公式,建立行业评估模型,做好“线”上的贯通;再次在各地广泛摸清行业规律的基础上,省局重点进行应用系统开发,为推广工作提供应用平台,最终实现由“点”到“线”直至“全面”覆盖,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空间。
  二、行业建模的工作程序
  (一)模型监控的基本原理。模型监控主要是通过开展行业(产品)典型调查,极力扩大行业(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信息来源渠道,掌握行业生产经营规律,通过要素分析,结合数学模型技术和信息技术,测算出各类指标的相关性,模拟企业经济运行实际情况,估算企业税基,建立规范专业的税收评估模型,然后利用行业模型据以指导开展针对性地纳税评估工作。这种方法较多地采用了企业的物耗、能耗等相对客观的生产经营数据,使税收管理从传统的查账管理向估算企业生产能力转变,使税源监控更加科学、准确,也更具针对性。
  (二)行业模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行业背景(行业基本情况、行业生产工艺流程、行业税收管理现状、行业模型监控选用的方法等)、数据采集表和采集周期、指标参数、模型设置(模型名称、模型公式、数据来源、模型解释)、模型应用(疑点确定)。
  (三)行业模型监控的一般程序。行业模型监控以行业管理为前提,通过“细分行业-开展行业调查-建立行业模型-分析评估-反馈总结-事后跟踪”这样一个工作程序,实现对行业税源的有效监控。
  1.细分行业。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确定的国民经济98个大类、915个小行业基础上,结合我省区域经济实际情况,再做行业细分和重组,形成机电、服装、纺织、印染、木材、纸业、采矿等一些特色行业,实施分类管理,确定建模对象。
  2.开展行业调查。开展行业调查、建立行业数据模型是行业税源监控的关键。重点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抽样调查,在已确定的特色行业中选取若干样本(一般选择生产规模中等、纳税信用好的企业),通过下户调查或走访行业协会,收集行业相关信息,如产品种类、工艺流程、成本构成、物耗及能耗使用情况、生产和销售规律等。第二阶段,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开展全行业调查,以摸清行业规律,修正行业分类,初步确定行业监控指标。
  3.建立行业模型。利用行业调查资料,从中找出直接影响企业产出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客观依存度较大、企业主观较难改变的因素,经过测算分析,确定能体现行业标准、用以测算企业生产能力或税基的指标参数,如投入产出比、废品产出率、单位产品原材料耗比率、单位产品能耗比率等,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参数设置模型公式,建立模型。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投入产出法(物耗)、能耗法、设备生产能力法、工资法、成本结构分析法、以产测耗法、平均税负法等。
  4.分析评估。利用行业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设置行业评估模型,在日常税源管理中,通过计算机比对和人工初步分析产生纳税申报疑点企业,提交相应税源管理部门。将纳税疑点企业交由税源管理部门下达工作任务进行辅导评估。
  5.反馈总结。评估人员将已建立的行业模型运用到具体企业的纳税评估实践中,以验证模型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同时以总结的形式反馈工作结果,包括工作成果反映、修正行业模型以及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建议等。
  6.事后跟踪。一是行业模型的修正跟踪,对实际评估验证的有关参数修改等反馈的意见融入原有模型,进行研讨修正;二是对评估企业事后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检测,对反弹的纳税人发布预警信息。
  三、建立行业建模的工作机制
  (一)充分认识行业建模工作的目的意义
  通过行业建模及应用,可以加强行业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上的漏洞,为同一行业的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使纳税人在平等的税收环境下开展生产经营,这也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通过行业建模及应用,有助于各地完善各项税源管理措施,建立相对科学、相对规范的分析、预警、监控体系;通过行业建模及应用,可以提高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在税务约谈中,凭借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税务干部可以掌握约谈的主动权,使得税务约谈更有说服力,提高纳税评估的专业性;通过行业建模及应用,有助于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批行业管理水平比较高的专家型、混合型、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将在今后的税收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建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要求,确保行业建模及应用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切实做好行业建模的组织工作
  根据省局2011年工作要点,行业建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正在抓紧部署实施。省局将于近期召开全省行业建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行业建模实施意见,探索行业建模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行业建模是一项引发税收管理深刻变化的系统性工程,比照推广“金税工程”和CTAIS的做法,省局将成立行业建模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分解目标任务,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如下:
  征管科技部门负责行业建模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对行业建模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建立协调机制、提交技术支持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及表彰奖励、组织经验交流推广等工作;
  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整合现有平台软件资源、参与编写业务需求、组织开发应用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等工作;
  各税源管理部门负责行业建模的业务指导工作,包括行业建模的目标任务分解、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督促检查、经验总结、交流推广等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集中抽调一批政策水平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具体落实行业建模工作。
  2.宣传辅导。行业建模作为一项税收精细化管理措施,从以前单纯账证管理,延伸到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在短期内必然引起部分企业的反弹和抵触。因此,各地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是行风、效能、文明办等职能部门沟通、反馈,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为减轻各地压力,各地要将行业建模的意义、做法以及需要纳税人协助配合的具体事项告知相关纳税人,通过门户网站、基层申报服务大厅公告栏或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3.业务培训。全面开展行业建模工作对税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达到“五清一会”的程度,但当前基层税务干部业务素质问题,是制约行业建模工作顺利进展的瓶颈因素。因此,一方面组织专门业务培训,省局将组织举办行业建模师资培训班,再由各地具体培训到每个一线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行业建模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建模程序、评估流程、执法权限、操作技能等;另一方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专题业务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共享成果,相互促进。
  4.技术支持。为深化行业建模工作,省局计划整合各类资源,专门开发一个通用、灵活的工具性软件--行业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依托于已在全省国税系统应用多年的管理员工作平台中,融分析、监控、评估为一体,充分利用现有征管信息,补充行业申报数据,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和增值利用,实现行业税源的动态管理。
  5.交流推广。首先是对各类评估指标和方法进行分类梳理。为了提高行业建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省局将集中部分具有实际纳税评估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当前的主要纳税评估方法及评估指标参数进行梳理,明确每个行业具体采用哪几个评估方法作为必选模型,其他方法为选用模型,设计并规范基础数据采集标准,为今后统一采集数据和开发软件奠定基础。
  其次是编写实用性强的行业税收管理手册。根据行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律,细化各行业管理的特殊要求,总结分行业管理的方法和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编写实用性强的行业税收管理手册,指导规范行业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再次是密切关注其他省市行业建模工作动态,分赴省外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大规模开展行业建模工作,省外单位开展较早,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了借鉴经验、直观感受和少走弯路,在我省行业建模工作铺开一段时间之后,计划组织一批业务骨干带着问题赴省外学习取经,尽快缩小差距,迎头赶上。
  6.表彰奖励。为充分调动全省国税系统集体和个人投身行业建模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我省行业建模早日步入正轨,省局将制定《全面开展行业建模表彰方案》,奖励对象主要是全省国税系统在行业建模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尤其是对落实有力、进展迅速、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省局计划在2011年底开展全省“行业建模”评比工作,重点表彰优秀的行业模型以及建模工作开展、应用效果较好的单位。各地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应的表彰奖励活动。
  四、行业建模的近期工作安排
  (一)做好纳税人行业鉴定工作。按照《福建省国税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税函[2010]304号)精神,各地应在4月中旬前做好全部纳税人的行业鉴定细分工作,完善CTAIS基础数据。
  (二)科学合理安排行业建模的主次、先后和周期。按照“重点税源按户、一般税源按行业”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要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分步推进。2011年力争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建模户数达到30%以上,或模型企业税收收入要占国税总收入的30%以上。
  (三)及时向省局报送建模工作动态以及优秀行业模型。各地应按季度向省局报送有关行业建模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经验建议,同时向省局推荐优秀的行业模型,有关电子文档请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上传“省局FTP/征管科技处/上传区/行业建模工作”文件夹目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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