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三[2001]2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4
实施时间: 2001-5-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0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时,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较大,并符合国税发[2001]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其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前已出售的职工住房损失,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国家税务局或报省地方税务局转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可在一定期间内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上报时间为2001年6月底前。
  二、企业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发给停止实物分房以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在发放当年前报经所在地县(市、区)
  级地税机关审核后,可在不少于3年的期间内均匀扣除。
  三、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全省职工平均收人和有关经济住房平均价格测算,我省房价收入之比均在4倍以上,因此,企业按市(县)政府制定并报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标准,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支付的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可税前扣除。企业超标准支付或按自定标准支付的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不得在税前扣除。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京国税发[2002] 2002/1/1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 国税发[2003]45 2003/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 内国税所字[200 2001/4/29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 京财经二[2001] 2001/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 渝国税发[2003] 2003/8/2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有 豫地税发[2005] 2005/6/2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冀地税发[2010] 2010/8/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税[2009]10 2008/1/1
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财会[2001]5号 2001/1/7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2005年度申报管理和 大地税函[2006] 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