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未按要求开展2009年度外部审计工作
发文文号: 鲁保监办发[2010]96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8-10
实施时间: 2010-8-10
法规类型: 独立审计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3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鲁保监发[2010]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多数机构按要求开展了2009年度外部审计工作,但也有部分机构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存在报送材料不及时、不报、错报等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外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机构未能按时报送审计报告和备案材料。截止2010年7月底,仍有9家机构未报送外部审计备案材料或审计报告。部分机构未按照《通知》要求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导致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误了审计报告报送时间。二是部分机构报送的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有10家机构的审计报告对《通知》要求的11项审计内容均未进行披露;近40家机构的审计报告披露事项不全;15家机构的备案材料中选定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与实际负责外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不一致。三是部分机构未认真执行审计告知书制度。《通知》中明确要求各机构应在审计前将《山东保监局审计告知书》(以下简称《审计告知书》)转交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并将经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签章后的《审计告知书》和审计报告一并报送我局。从执行效果来看,仅有半数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了《审计告知书》。
  对于山东金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临沂翔宇君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枣庄双合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德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烟台泰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金润信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佳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淄博中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聊城大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文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济南润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烟台海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智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威海佳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烟台亨通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胜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17家机构,未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审计报告和备案材料或报送内容与《通知》要求严重不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
  二、问题性质及危害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六十一条、《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八条“ 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应当依照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要求,反映出有关机构法制观念淡薄,执行力较差,在落实监管要求方面敷衍塞责。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保险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情况,对监管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有关要求
  我局将把外部审计工作情况作为分类监管的评价内容,并将据此开展现场检查等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被通报批评的机构应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符合《通知》要求的备案材料及审计报告补报我局。逾期不报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上述被通报批评的机构收到本通报后请填写“回执单”(见附件2)并传真至山东保监局中介处。
  (二)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外部审计工作。各机构应进一步重视外部审计工作,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度外部审计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纠正本次外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为更好的开展2010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三)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要求。各机构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及时地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特别是对于重要工作、重要文件,要及时、认真抓好落实。
  (四)采取切实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外部审计备案材料及审计报告报送的质量与时效性体现了一个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各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与自身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理顺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1.通报批评机构清单
  2.回执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通报批评机构清单.doc    
2.回执.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聘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 2023/3/3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中介机构代开货物 湘地税发[2004] 2004/5/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纳税人出具中介机构鉴证企 京地税企[2006] 2007/1/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019/6/1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有关工作 成工商办[2011] 2011/9/1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中介机构备选 青国资委[2015] 2015/1/1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福建省财政支出 闽财评[2010]4号 2010/5/9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 青财税函[2011] 2011/2/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部分保险中介机构 沪保监发[2007] 2007/8/1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参加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准 青民管[2011]2号 20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