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6]26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失效时间: 201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1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要求,为规范我省税收执法行为,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我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国发[1988]2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4]001号)的有关规定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
  二、停止执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国税发[2002]361号)第二条中有关新办代理业、旅店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4]0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的有关规定,广告业(属信息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客运的交通运输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 琼国税发[2003] 2003/5/15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苏财税[2008]16 2008/4/14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1/12
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29号 2022/1/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 冀财综[2003]46 2003/6/27
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号 2010/1/1
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6] 2016/2/18
青岛国际院士港项目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2020/8/6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3号 202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 深地税发[2004] 20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