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企业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0]12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6-21
实施时间: 2010-6-2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2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委)、环境保护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
  依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粤价[2010]48号),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对燃煤电厂各发电机组SO2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D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广东省内燃煤电厂各发电机组SO2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见附件1)。
  二、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D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见附件2)。
  三、由于部分试点企业未报送基础数据或数据缺失,无法核定实际计费标准,暂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规定的SO2和D排污费征收标准执行。未报送基础数据或数据缺失的企业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前,按《关于报送差别排污费征收标准核定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粤价函[2010]288号)要求报送省物价局,待核定后执行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
  四、2010年4月1日以前投产的燃煤电厂发电机组,4月1日以后安装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脱硫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的,可向省物价局提出申请,待核定后执行新的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
  五、2010年4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燃煤电厂各发电机组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差别排污费政策,其SO2实际计费标准由该企业按要求提出申请,经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核定后公布。
  附件:
  1.广东省内燃煤电厂各机组SO2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
  2.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D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
相关附件:
1.广东省内燃煤电厂各机组SO2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doc    
2.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COD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排污费强制执行程序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 2007/9/2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排污费稽查工作的通知 鄂环发[2012]8号 2012/3/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国务 新政办发[2003] 2004/1/1
上海市环保局、市计委、经委、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 沪环保计[2000] 2000/3/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市与区县排污费征 沪财预[2010]38 2010/1/1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 苏价费[2014]41 2014/12/26
关于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财办会[2003]27 2003/7/2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 津发改价管[201 2014/7/1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 苏府规字[2015] 2016/3/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 京发改[2015]23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