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8]38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5
实施时间: 2008-12-25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99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43号)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168号)的精神,现将若干减免税项目的类型及报送资料明确如下:
  一、报批类减免税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从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和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苏财税[2006]66号)
  高校后勤实体需提供高校后勤经济实体成立批文;社会化投资的学生公寓需提供物价部门价格批准证明和高校统一收费证明;食堂需提供食堂的承包或承租协议。
  (二)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苏国税发[2006]107号)
  需提供国家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2010年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办发[2008]1号)
  由企业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和当地物价部门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经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以上减免税项目均需提供报批类减免税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备案类减免税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的企业向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的维修、修理、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二)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8]24号)
  (三)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苏财税[2007]14号)
  以上减免税项目均应按规定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条第(一)、(三)项失效: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9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Enlightenedw   2013年11月21日
在11月10日之后发布,应当还有效吧。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字[2010] 2010/11/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 冀地税函[2007] 2007/1/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破产企业清算组变卖或拍卖破产企业 晋地税税一发[2 2000/10/2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 京国税发[2006] 2006/10/11
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 国税函[2004]11 2004/10/18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 青地税发[2000] 2000/5/2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财政 沪国税货[2011] 2011/11/24
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一 财税[2008]166号 2008/12/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营业税按期纳税起 宁地税发[2008] 2008/7/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浙江 浙地税函[2003] 200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