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0年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教[2010]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4-27
实施时间: 2010-4-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4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福建文化强省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9]95号)、《福建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闽财教[2009]1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今年项目申报重点为:
  (一)五大文化产业工程:文化产业精品工程、国产动漫产业工程、影视基地建设工程、广告创意基地建设工程、茶文化产业工程;
  (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以及园区、基地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重点文化产业网站建设和文化产业领域的全国性、全省性重大活动,如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产业博览会、论坛、赛事等;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项目;
  (五)全省数字影院新建或改造项目;
  六)全省演艺市场及其院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七)重点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注册资本金、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相关支出;
  (八)闽台文化产业合作及对台文化贸易项目;
  (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和省级相关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申报材料编写的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2、各设区市报送的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由各设区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各省级相关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申报材料包括:有关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1式2份,电子数据1份。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包括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说明、项目预算(决算)支出明细情况表等;
  2、项目批文(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和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4、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
  6、动漫项目需提供播出证明;
  7、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2010年5月30日前,各市及省级相关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资料1式2份分别报送至省财政厅和省文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文本可在福建省财政厅(http://www.fjcz.gov.cn)和福建省财政系统内部网省下发地市(教科文处)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联系人:林小华电话:(0591)87097890
  邮政编码:350003电子信箱:fjczjkw@
  通信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省文改办
  联系人:黄伟电话:(0591)87808250
  邮政编码:350003电子信箱:wengaiban@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省委大院省委宣传部大楼607
  附件:1、2010年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填报)
  2、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
  3、2010年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二)
  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10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申报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 内财教[2011]19 2011/3/20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 吉财监[2013]13 2013/3/13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济南市市级文化产 济财教[2016]8号 2016/3/25
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办文[2017]25 2017/4/21
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产 湘财文资[2015] 2015/7/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 桂财教[2012]29 2012/12/17
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办文资[2015] 2015/2/12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吉财教[2008]15 2008/3/2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发 内财教[2014]95 20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