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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研[2010]1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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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局。
  二О一О年一月十五日
  2010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精神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地税实际,市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确定2010年工作总体思路为: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税、组织收入为中心,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强化征管,优化服务,以五个着力为支撑,牢固树立五种意识,继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税务干部队伍,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到让上级机关满意、纳税人满意、税务工作者满意,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贡献力量。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层次、抓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年税收工作结合起来,与树立五种意识,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做到“三个满意”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地税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使自身的领导水平、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良好的作风,过硬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党组指导党建的精神,健全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适时召开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振奋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交流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组织深入研究,及时做出部署,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应。建立系统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五)依法征收,圆满完成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2010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520亿元,同比增收125.3亿元,增长9%。总局口径收入计划1743.5亿元,同比增收151.8亿元,增长9.5%。
  (六)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收入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市局、区县(分)局两级组织收入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健全三级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抓紧建立长效机制和与之配套的一揽子工作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计划编制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征管综合、税政指导、法制监督、科技支撑、收入考核的作用,逐步构建纵向顺畅运转、横向协调联动的组织收入格局。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综合税收分析,切实掌握税源、税基和税收动态。探索税源动态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推进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逐步构建全方位税源监控网络。
  三、积极实施信息管税,稳步推进征管改革
  (七)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根据三定方案,按照事项法定、便利高效、统筹规划、分工配合、标准统一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手续,逐步形成“以流程为导向,以工作流为载体,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的流程化管理格局。研究制定《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工作实施意见》。
  (八)完善双项分类工作法,探索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定《纳税人税收流失风险等级分类办法》。建立分行业风险指标体系。认真分析风险,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预警机制,遏制潜在问题,实现“事后管理、被动管理”向“事前管理、主动管理”转变,不断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区别不同的征管对象匹配相应的征管人员和相应的征管、服务手段,有效提高征管和服务的质量。
  (九)加强双类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大内外部信息采集力度。制定《信息共享工作规范》和《数据信息管理办法》,统筹信息采集需求,建立统一的采集标准和操作流程,提高信息共享程度,避免多头采集和多次采集。强化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为实现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十)探索双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总局、市局、区县局、税务所四级纵向工作机制,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横向互动工作机制。
  (十一)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2.1版应用。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平台“一户式”存储信息系统。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强化欠税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欠税管理质量。进一步完善税务档案管理。继续完善税务档案扫描管理模式,深入了解扫描归档情况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调整优化档案馆库藏。
  (十二)加强国际税务综合协调管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加强非居民国际税收管理。规范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开具、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及备案、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
  (十三)大力加强发票管理。开展发票换版工作。通过对发票印制环节、库存以及销售后的使用环节的分析,强化监控,对发票违法行为快速反应,防止发票流失和套购。掌握发票第一手资料,通过系统自动的交叉稽核,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损失。推广国标税控收款机。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面形成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泛滥势头,维护地方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十四)深化纳税评估。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做好评估软件升级工作。制定日常检查工作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规程。完善日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无税申报企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分级分类评估管理,制定专项评估操作规程,继续探索行业评估模型。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审计抽样评估。
  (十五)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加强稽查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和发挥专业稽查局职能作用,确保稽查工作统一、规范。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全面推广分级分类稽查。科学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涉税举报工作规程》,成立负责举报、信访工作的专职部门,加强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工作,做好矛盾的化解、疏导、说服工作。
  四、全面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十六)全面落实总局三年规划。贯彻总局《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完善纳税人需求的收集、分析制度,探索对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构建内外部双评价体系。将外部满意度调查、征集建议、投诉、举报、走访、座谈和定点联系纳税人等方式搜集的评价信息,与内部征管质量考核、落实限时办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等评价信息有机结合,科学评价服务质量,保证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改进。
  (十七)完善双渠道办税服务。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布局。推进“TAX861”网站和12366服务热线建设。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效能,做到简洁实用、功能完善、规范统一。结合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集中受理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推动区域通办服务范围,加强国地税联办与合作。不断提升网上办税功能,开展网上变更登记、网上查询信息和网上受理申请的试点工作。完善热线远程坐席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热点问题收集和共享的长效机制。
  (十八)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围绕总局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告,针对纳税人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在征求纳税人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修订《纳税服务承诺》,增强办税公开的透明度,有效接受内外部监督。完善涉税保密管理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保密权。
  (十九)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扎实开展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好《北京地方税务公告》免费赠阅和网络发布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和服务举措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规范简并刊物。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工作,通过调研和试点,探索调动系统内外积极因素,建立多渠道分类纳税辅导的新模式。
  五、积极发挥税政职能作用,优化首都税收环境
  (二十)抓好税收政策落实。有效运用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低碳经济”等新兴战略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落实好公共租赁住房、非营利组织、就业和再就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十一)强化税费管理。推行营业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夯实税源基础。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对金融、电信、计算机、软件、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个人所得税管理。以多处收入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比对、股票期权备案等为突破口,强化工薪所得管理。强化对外籍人员和高收入纳税人管理。继续做好12万元申报,完善自行纳税申报机制。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扩大保险机构车船税代收代缴范围。加强印花税监督代售管理。进一步推进财产行为税税源平台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基础税源数据的登记率和准确率。作好残保金代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优化代征系统,提高各税费征管质量。
  (二十二)落实税制改革要求。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修订农产品初加工目录,研究软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等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出台,开展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立法、城建税与印花税联动改革以及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改革调研、测算工作。认真完成总局要求的股票和股权转让所得、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改革完善调研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运用评税技术调整、完善二手房交易价格核定体系。推进物业税改革试点工作。延伸对房地产开发、保有、清算环节税政调研,深化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开展金融衍生品行业调研。开展2010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二十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围绕政策“贯彻、执行、反馈和评价”四个环节,完善税政管理制度。完善减免税审批备案制度,加大对政策执行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力度,服务纳税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面提高政策管理水平和能力。完善税政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综合性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效果。建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将领导走访制度、反馈回复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与日常工作规范的有机结合,形成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促进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十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制定我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五年规划。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二十五)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出台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探索制定我局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管理,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其执行标准,试点推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制度。修订税务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深入开展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即将出台的新的复议工作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十六)积极发挥法律支持、服务作用。继续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查备案等日常性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税收法规库查询功能。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支撑水平
  (二十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金税三期的规划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信息化建设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并依据金税三期的总体要求,调整完善北京地税信息化整体规划与技术标准。
  (二十八)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对系统信息化工作管理和规划、建设、安全、运维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基本形成完整、严密、有效的信息化工作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安排信息化项目要坚持基层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论证,分清轻重缓急,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实行项目资金滚动式管理。
  (二十九)提高信息化支撑服务能力。通过补充完善系统功能,支撑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各项税收工作的优化与创新,并稳步做好与总局统一推广软件的衔接。编制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字典。深化数据应用。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技术与业务的沟通协调,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服务于纳税人和“两基工作”、“信息管税”的工具。
  (三十)提高信息化运维管理能力,强化系统安全。完善各项安全运维管理制度,健全运维规范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身份和用户权限管理,强化安全检查,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完善优化灾备系统,为各系统提供备份平台,保障数据安全。加强对系统运维状况的监控。
  八、树立新风气,铸就新形象,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税务干部队伍
  (三十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大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力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民主讨论,集体研究,促进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研究制定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实施意见。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改善领导班子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探索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和管理使用工作,推进后备干部名单管理、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规范化。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十二)加强领导机关建设。成立五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分层次的工作推进方案,细化措施,有效推动全系统五型机关建设的开展。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沟通反馈,对基层的请示和反映的问题限期答复。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有效发挥指导、监督和保障作用。要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事。精简会议,减少文件,减少应酬。将更多的时间、精力、资源用于抓大事,抓发展。汇编《机关人员遵循手册》,进一步规范机关的办公秩序。市局、区县(分)局两级机关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从简原则,不得讲究排场,互相攀比,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
  (三十三)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领导干部要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开展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道德情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和物质利益诱惑,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
  (三十四)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实施系统第二批基层税务所维修改造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地税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基层税务所规范管理标准和基层税务所建设五年规划,改善基层工作环境。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搭建基层信息反馈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基层工作负荷,科学统筹布置工作,优化考核项目。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载体,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开展先进税务所、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基层税务所学习交流制度,加强系统内经验交流和推广。
  (三十五)夯实基础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对分管部门、分管工作做到“数据准,情况明,任务清”。对基层的机构设置、人员思想状况、业务水平、工作作风、政治素质等各个方面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基层单位领导和班子、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正确的评估和清醒的认识。
  (三十六)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研究干部管理工作规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实践中培养、锻炼、考验和使用干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领导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机制,改革干部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区县局、分局与市局机关干部交流。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适时开展竞争上岗,坚持大胆选拔年轻优秀干部。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完善非领导职务晋升机制。
  (三十七)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理念,积极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注重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强化领导能力为重点,加大处级干部培训;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执行力为重点,开展科级干部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岗位为试点,逐步建立具有地税特色的岗位培训体系。合理运用网络学院,选择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不同教学方法,精心安排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后备干部培训。注重在税收工作实践中锻炼和发现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市场发展经济规律、拥有先进管理理念、在税收管理工作某一领域具有较高技能的专业人才。
  (三十八)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地税《2011-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成立落实三定方案工作小组,确定任务职能,完善工作标准,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岗位职责。查缺补漏,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功能缺位的问题。对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明确主办和协办部门的职责;对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的,及时建章建制;对于内容落后于实践、执行效果较差的,及时进行清理、废止和修订。要将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十九)强化执法风险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分解执法权力,加强权力制约。引入外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推进税收执法权的内外部监督,纵向、横向监督和全过程监督,不断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四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牢固树立“严格管理是爱,放松管理是害”的观念,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规划》。健全“惩防”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建立重点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问责管理,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十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四十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持续开展“做国家利益的忠诚卫士”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公仆意识,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增强责任意识和荣誉感。针对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
  (四十三)扎实推进审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行政风险,提升内部控制与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四十四)加强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地税系统第七届文艺汇演,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贯彻落实《健康北京人——全民健身促进十年行动规划》,倡导健康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创造积极向上的地税文化氛围,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振奋精神、激发干部队伍创造力。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送温暖工作平台,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北京地税论坛和税务博物馆。做好昌平培训中心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和地方税务学会税收科研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四十五)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夯实行政管理基础,打造效能型机关。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调,努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多赢,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税收成本。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公文运转的效率和水平。倡导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保障基本支出,压缩一般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深入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规范管理,依法理财。逐步理顺市区两级财务管理体制,优化系统经费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经费垂直管理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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