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香港何佑康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0]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3-16
实施时间: 2010-3-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香港何佑康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延长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财会[2008]12号),),兹批准你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20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0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15日。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 粤注协[2023]24 2023/12/2
关于同意香港潘展聪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 财会函[2010]26 2010/6/2
关于同意台湾第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 财会函[2009]23 2009/7/30
关于同意香港逸卓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 财会函[2010]16 2010/3/16
关于做好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会协[2004]9号 2004/1/30
关于认可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相关审 财会[2019]11号 2019/7/29
关于同意香港大信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 财会函[2010]12 2010/3/5
关于同意香港李杰之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财会函[2010]8号 2010/3/5
关于同意香港吕荣光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财会函[2010]11 2010/3/5
关于同意香港范陈会计师行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财会函[2010]27 20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