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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45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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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减负”,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减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报送的涉税资料,同时,也为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效率,规范市区各税务分局涉税事项操作,根据总局及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涉税事项变化发展情况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全局征管业务中纳税人依申请事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采取一次性“三告知”,一告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及份数;二告知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间要求;三告知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承诺期限。并据此编写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发给你们,希望各分局在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范围、内容按原规定执行。
  《指南》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与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与此件为准。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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